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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特定疾病包管条款(2009 版)
宣布时间:2023-12-04 宣布者:治理员

中国人民工业包管股份有限公司 女性特定疾病包管条款(2009 版)


1 总则

1.1 条约组成

本包管条约由包管条款、投保单、包管单或其他包管凭证、批单组成。。 。。 。。凡涉及 本包管条约的约定,, 均应接纳书面形式。。 。。 。。

1.2 被包管人

年岁在 16 周岁至 65 周岁(释义见 8.1)、身体康健、能正常事情或正常生涯 的自然人。。 。。 。。

2 包管内容

2.1 包管责任

在包管时代内,, 包管人(释义见 8.2)凭证下列约定给付包管金:

(1)被包管人自包管时代最先之日起经由包管条约约定的期待期后(续保者 不受该期待期的限制),,首次发。。 。。 。。ㄊ鸵寮 8.3)并被专科医生(释义见 8.4)确诊 为以下七种特定疾病中的一种或者多种: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 性宫颈癌、原发性输卵管癌、原发性外阴/阴道癌、原发性子宫肉瘤(以上六种原 发性癌症(释义见 8.5)均不包括原位癌) 及系统性红斑狼疮(释义见 8.6),,包管 人按包管金额给付包管金,,对该被包管人的包管责任终止。。 。。 。。若该被包管人曾领有本 条第(3)项约定的包管金,,则此项包管金为扣除已给付包管金后的余额。。 。。 。。

(2)被包管人自包管时代最先之日起经由包管条约约定的期待期后(续保者 不受该期待期的限制),,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确诊为原发性乳腺癌(不包括原位 癌),,包管人按包管金额的二倍给付包管金,,对该被包管人的包管责任终止。。 。。 。。若该 被包管人曾领有本条第(3)项约定的包管金,, 则此项包管金为扣除已给付包管金 后的余额。。 。。 。。

但若被包管人自包管时代最先之日起经由包管条约约定的期待期后(续保者不 受该期待期的限制),,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确诊同时患有原发性乳腺癌(不包括 原位癌) 和本条第(1)项约定的七种特定疾病中的一种或者多种,,包管人仅按保 险金额的二倍给付包管金,,对该被包管人的包管责任终止。。 。。 。。

(3)被包管人自包管时代最先之日起经由包管条约约定的期待期后(续保者 不受该期待期的限制),,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确诊为乳腺原位癌、宫颈原位癌、 子宫内膜原位癌、外阴/阴道原位癌、卵巢原位癌和输卵管原位癌中的任何一种或 多种,, 包管人按包管金额的 20%给付包管金,, 对该被包管人的该项包管责任终止。。 。。 。。

2.2 责任免去

因下列缘故原由造成被包管人罹患本包管条约约定的疾病,,包管人不肩负给付保 险金责任:

(1)投保人、被包管人的任何以意行为;;

(2)被包管人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3)被包管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

(4) 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 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 污染或辐射;;

(5)既往病症(释义见 8.7)及其并发症;;

(6)遗传性疾。。 。。 。。ㄊ鸵寮 8.8),,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释义见 8.9) ;

(7)战争、军事行动、武装叛乱或暴动;;

(8)被包管人居心犯法或抗拒依法接纳的刑事强制步伐;;

(9)被包管人保存精神和行为障碍(以天下卫生组织公布的《疾病和有关健 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10)被包管人患有艾滋。。 。。 。。ˋIDS)或熏染艾滋病病毒(HIV)(释义见 8.10)。。 。。 。。

2.3 包管金额



包管金额是包管人肩负给付包管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 。。

包管金额由投保人和包管人双方约定,,并在包管单中载明。。 。。 。。

包管金额一经确定,, 在包管时代内不得变换。。 。。 。。

2.4 包管时代

除尚有约定外,, 包管时代为 1 年,,以包管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 。。

3 投保人、被包管人义务

3.1 交费义务

3.2 投保人应在包管条约建设时交清包管费。。 。。 。。 年岁申报义务

投保人申请投保时,, 应按被包管人的周岁年岁填写。。 。。 。。

投保人申报的被包管人年岁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岁不切合本包管条约约定的 年岁限制的,,包管人有权扫除包管条约,,并向投保人退还现金价值(释义见 8.11)。。 。。 。。

3.3 如实见告义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覆包管人提出的询问,,推行如实见告义务。。 。。 。。

3.4 住址或通讯地点变换通知义务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点变换时,, 应实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包管人。。 。。 。。

3.5 其他内容变换通知义务

在包管时代内,,投保人需变换条约其他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包管人提出申 请。。 。。 。。包管人赞成后出具批单,,并在本包管条约中批注。。 。。 。。

3.6 包管事故通知义务

爆发包管责任规模内的事故后,,投保人、被包管人或受益人应实时通知包管人,, 并书面说明事故爆发的缘故原由、经由和损失情形。。 。。 。。

4 包管金申请与给付

4.1 包管金申请

包管金申请人(释义见 8.12)向包管人申请给付包管金时,, 应填写包管金给 付申请书,,并提交以下质料。。 。。 。。包管人凭证本包管条约的约定,,以为有关的证实和资 料不完整的,,应当实时一次性通知包管金申请人增补提供。。 。。 。。

(1)包管金给付申请书;;

(2)包管单原件;;

(3)包管金申请人的身份证实;;

(4)专科医生出具的附有病历、必需的病理磨练、血液磨练及其他科学诊断 报告的诊断书或手术证实;;

(5)包管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包管事故的性子、缘故原由、损失水一律有 关的其他证实和资料。。 。。 。。

4.2 包管金的给付

包管人在收到包管金申请人提交的本包管条款所列的质料后,,应实时就是否 属于包管责任做出审定,, 并将审定效果通知被包管人或受益人。。 。。 。。

5 包管条约扫除

在本包管条约建设后,,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包管人扫除条约,,但包管人已 凭证本包管条约约定给付包管金的除外。。 。。 。。

投保人扫除本包管条约时,,应填写包管条约扫除申请书,, 并提供下列证实文件 和资料:

(1)包管条约扫除申请书;;

(2)包管单原件;;

(3)包管费交付凭证;;

(4)投保人身份证实。。 。。 。。

投保人要求扫除本包管条约,,自包管人接到包管条约扫除申请书之时起,,本 包管条约的效力终止。。 。。 。。包管人收到上述证实文件和资料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包管单 的现金价值。。 。。 。。

包管人依据 3.2 和 3.3 所取得的包管条约扫除权,,自包管人知道有扫除事由之 日起凌驾 30 日不可使而祛除。。 。。 。。

包管人在条约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见告的情形的,,包管人不得扫除合



同;;爆发包管事故的,,包管人应当肩负赔偿或者给付包管金的责任。。 。。 。。

6 争议处置惩罚和执法适用

6.1 争议处置惩罚

条约争议解决方法由当事人在条约约定从下列两种方法中选择一种:

(一)因推行本条约爆发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可的,,提交包管 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因推行本条约爆发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可的,,依法向人 民法院起诉。。 。。 。。

6.2 执法适用

与本包管条约有关的以及推行本包管条约爆发的一切争议处置惩罚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执法(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执法)。。 。。 。。

7 正当性包管

本包管条约约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包管法》等执法划定相悖之处,,以执律例 定为准。。 。。 。。本包管条约未尽事宜,, 以执法划定为准。。 。。 。。

8 释义

8.1 周岁

以法定身份证实文件中纪录的出生日期为基础盘算的实足年岁。。 。。 。。

8.2 包管人

指与投保人签署本包管条约的中国人民工业包管股份有限公司各分支机构。。 。。 。。

8.3 首次发病

发病,, 是指泛起病症的先兆或异常的身体状态,,或已经展现足以促使一样平常通俗 审慎人士引起注重并追求诊断、治疗或照顾护士的病症。。 。。 。。

首次发病,,是指被包管人第一次爆发并首次被确诊患上本包管条约约定的疾 病,,并且该疾病在该被包管人获得被保资格前并未发病或有任何症状。。 。。 。。

8.4 专科医生

专科医生应当同时知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1)具有有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 师资格证书》;;(2)具有有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 门挂号注册;;(3)具有有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 师职称证书》;;(4)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响应科室从事临床事情三年以上。。 。。 。。

8.5 癌症、原位癌及原发性癌症

癌症,,是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举行性增添和扩散,,浸润和破损周围正常组织,, 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 。。 。。经病理学检查效果明 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天下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康健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的恶性肿瘤领域。。 。。 。。原位癌并不包括在内。。 。。 。。

原位癌,,是指原位无浸润的癌症,,即恶性肿瘤细胞未穿透基底膜者。。 。。 。。

原发性癌症,,是指原来正常组织和器官的正常细胞,,在种种内外致癌因素作用 下而爆发的癌变。。 。。 。。并不包括癌细胞从身体其他部位通过血液、淋巴管等转移而来的 情形。。 。。 。。

8.6 系统性红斑狼疮

是一种涉及许多系统和脏器的全身结缔组织炎症性疾病,,由于细胞和体液免疫 功效障碍,, 爆发多种自身抗体。。 。。 。??衫奂捌し簟⒔ぁ⑹嗯Α⑸黾爸惺嗌窬低车,, 并以自身免疫为特征。。 。。 。。须同时知足以下 11 项中任何 4 项或 4 项以上:

(1)颧颊部红斑;;

(2)盘状狼疮;;

(3)光敏感;;

(4)口腔溃疡;;

(5)非侵蚀性枢纽炎;;

(6)胸膜炎或心包炎;;

(7)卵白尿(>0.5 克/天)或尿细胞管型;;

(8)癫痫爆发或神经病,,除外药物或已知的代谢杂乱;;

(9)溶血性血虚或白细胞镌汰,, 或淋巴细胞镌汰,, 或血小板镌汰;;



(10)抗 dsDNA 抗体阳性,,或抗 Sm 抗体阳性,, 或抗磷脂抗体阳性(包括抗心 磷脂抗体、或狼疮抗凝物、或至少一连 6 个月的梅毒血清试验假阳性三者中各具备 一项阳性);;

(11)抗核抗体。。 。。 。。在任何时间和未用药物诱发“药物性狼疮”的情形下,,抗核 抗体滴度异常。。 。。 。。

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需由专科医生确诊。。 。。 。。因药物导致的药物性狼疮不在本保 险条约包管规模内。。 。。 。。

8.7 既往病症

是指被包管人在包管时代最先之日前或在本包管条约约定的期待期内已患有 的疾病,,或保存任何症状、体征而引致一正常而审慎的人追求诊断、医疗照顾护士或医 药治疗,,或一经医生推荐接受医药治疗或医疗意见。。 。。 。。

8.8 遗传性疾病

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爆发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 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子女的笔直转达的特征。。 。。 。。

8.9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指被包管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 。。先天性畸形、变 形和染色体异常遵照天下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康健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确定。。 。。 。。

8.10 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 HIV。。 。。 。。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 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 AIDS。。 。。 。。

在人体血液或其它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泛起临床症 状或体征的,,为熏染艾滋病病毒;;若是同时泛起了显着临床症状或体征的,, 为患艾 滋病。。 。。 。。

8.11 现金价值

除尚有约定外,,现金价值=包管费×[1- (包管单已经由天数/包管时代天数)] ×75%。。 。。 。。除尚有约定外可调解。。 。。 。。经由天数缺乏一天的按一天盘算。。 。。 。。

8.12 包管金申请人

本包管条约的包管金申请人是指被包管人自己。。 。。 。。

(本页内容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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